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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P
檢驗收費碼 FBIP、FRCP 健保碼(點數) 09012C(4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是 ,代檢費用請洽轉介中心(聯絡電話:04-7238595轉3171)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Serum、Plasma)/黃頭管,綠頭管
(2)建議採檢量:3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以人工傳送或Down-waiter方式送檢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檢體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血管檢體應保持直立緊密放置,採血後2個小時內分離血清或血漿,避免與血球接觸。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已分離的血清或血漿室溫下放置不可超過8小時;8小時內無法完成檢測,需將檢體保存於2~8℃;如無法在48小時內完成檢測,則必需冷凍保存於-15~-20℃。冰凍的檢體只能解凍一次。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完成測試後的原檢體於2-8℃冰箱保存三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1)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2) 黃頭管:3天;綠頭管:8小時。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3天
9.檢驗方法 時間速率法(呈色法) (Time rate method, Molybdate method)
10.生物參考區間 (1) Serum or Plasma:2.4 – 4.7 mg/dL (2) 24hr Urine:400 – 1300 mg/ day (3) Random urine: Urine P to creatinine ratio: 0.4-1.3 (97年臨床諮詢)
11.適應症 定量血清、血漿中磷的的濃度,協助診斷或治療一些失調產生的疾病,包括副甲狀腺和腎臟疾病,以及維生素D不平衡等。

12.臨床意義

磷的測量是用來診斷或治療一些失調產生的疾病,包括副甲狀腺和腎臟疾病,以及維生素D不平衡等等。
13.執行組別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14.其他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15.資料來源 Phosphate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BI-P)
16.生效日期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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