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綠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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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3.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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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依醫囑指定時間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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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傳送或Down-waiter方式送檢,室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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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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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採血時間與醫囑時間不符者(如醫囑時間為trough但採檢時間為peak或醫囑時間為peak但採檢時間為trough)、病房來源檢體且指定抽血時間為Peak或trough但未註明用藥時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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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室溫保存;採檢後8小時內送檢;無法於8小時內送檢者,請離心後保存於2-8℃冰箱,7天內送檢,超過7天必須儲存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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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已離心之檢體儲存於2-8℃可穩定7天;超過7天必須冷凍保存於-20℃,可穩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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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原管/已分管檢體於2-8℃保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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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符合用藥及指定採檢時間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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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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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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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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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均質粒子強化比濁抑制免疫分析法(Homogeneous particle enhanced turbidimetric inhibition immunoassay, PETI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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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0. 0 – 20.0 μg/mL (therapeutic 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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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血漿中Theophylline之濃度作為臨床治療藥物Theophylline血中藥物濃度監控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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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Theophylline是一種methylated xanthine, 1,3-dimethylxanthine,結構與嘌呤、尿酸類似。最常使用之型態為Aminophylline,其為theophulline及ethylenediamine之複合鹽類。約10%以原始型態經由尿液排出,90%轉換為其他型態後排出體外,在小孩之生物半衰期為3.5小時、成人約8-9小時,肝病及心臟代償異常患者,半衰期將會延長。廣泛被用在治療患者哮喘、呼吸暫停(短暫窒息)和其它阻塞性肺部疾病。接受相等劑量的患者,藥物劑量和血清濃度卻有大的差異,所以血清中theophylline濃度監測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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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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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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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Theophylline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DP-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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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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