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黃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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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3.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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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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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傳送或Down-waiter方式送檢(檢體採檢後4小時內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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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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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嚴重溶血(4+)、經高速離心仍無法排除之脂血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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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檢體採檢後4小時內送檢,採檢後如無法於4小時內送檢則需先分離血清保存於2-8℃冰箱,8小時內送檢,逾8小時需保存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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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採檢後已完成離心之檢體,如4小時內不馬上檢測,應分裝保存於2-8℃冰箱;超過8小時需保存於-20℃,可穩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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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原始檢體於2-8℃保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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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採檢4小時內、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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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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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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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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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化學冷光免疫分析法(two-site chemiluminescent immunometric as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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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2.0-88.0 pg/mL (95% non paramet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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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Intact PTH以協助診斷原發性副甲狀腺機能亢進症及續發性副甲狀腺機能亢進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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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定量血液中之PTH濃度,可協助臨床區分高血鈣或低血鈣之原因。PTH調控鈣濃度主要反映在3個器官:骨骼、小腸黏膜及腎臟。
引起續發性副甲狀腺機能亢進的病因有:維生素D缺乏,吸收不良症候群:胰臟機能不全、阻塞性肝膽病、胃切除後、Gluten敏感性腸病,腎機能衰竭,低磷酸鹽血症,偽性副甲狀腺機能低下症。
引起血中PTH異常偏低表示副甲狀腺機能低下,造成副甲狀腺機能低下的可能原因有:外科手術切除甲狀腺時不小心把副甲狀腺同時切除,自體免疫性疾病引起的副甲狀腺機能低下症,放射性碘治療,鐵質儲蓄病,慢性鎂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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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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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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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Intact PTH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EN-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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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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