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黃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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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3.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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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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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傳送或Down-waiter方式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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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檢體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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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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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採血後須於2 個小時內分離血清或血漿,避免與血球接觸。已分離的血清或血漿室溫下放置不可超過8小時;8小時內無法完成檢測,需將檢體保存於2~8℃可穩定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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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已分離的血清或血漿室溫下放置不可超過8小時;8小時內無法完成檢測,需
將檢體保存於2~8℃可穩定7天;如無法在7天內完成檢測,則必需冷凍保
存於-20℃可保存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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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原始檢體於2-8℃保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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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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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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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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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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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競爭結合免疫酵素分析法(competitive binding immunoenzymatic as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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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Adults:6.09-12.23 μ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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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偵測人類血清與血漿中總四碘甲狀腺素(Thyroxine,T4)的含量,供診斷及確認甲狀腺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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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T4和T3用來調節正常的生長和發育。它們維持體溫、刺激熱能產生以及影響所有碳水化合物的代謝和部分脂肪和維生素的代謝。在胎兒和新生兒的生長過程中也需要甲狀腺荷爾蒙。
甲狀腺素像T4,是常在人類血清中偵測的項目,偵測包含結合型及游離型的T4。它通常用於單獨檢查甲狀腺功能或其他甲狀腺檢測一起合併使用。在結合沒有不正常的情況之下,測量總四碘甲狀腺素可以可信地反映甲狀腺的狀態。然而,結合蛋白的改變會影響總四碘甲狀腺素的濃度,但不會改變未結合甲狀腺素的濃度。臨床上測定T4 的重要性,是在於診斷和確認甲狀腺疾病。升高的總T4 濃度會發生在格雷氏疾病(Graves’ disease)、亞急性甲狀腺炎、毒性甲狀腺結或繼發性(垂體性)甲狀腺亢進中。相反地,在初發性甲狀腺疾病如Hashimoto’s 疾病、新生兒甲狀腺低下,或是下丘腦-垂體缺陷所導致的繼發性甲狀腺低下中,常見到T4濃度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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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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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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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T4標準作業程序(6830-SIP-EN-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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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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