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黃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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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3.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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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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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傳送或Down-waiter方式送檢,室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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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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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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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建議採檢後3小時內送檢,無法送檢者請離心後分裝血漿儲存於2-8℃可穩定48小時,超過48小時必須儲存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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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採檢後已完成離心之檢體,儲存於室溫(15-30℃)可穩定8小時;血清如8小時內不馬上檢測,應保存於2-8℃冰箱,可保存2天;超過2天以上,必須保存於-20℃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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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原始檢體置於2-8℃)保存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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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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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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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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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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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雙向免疫酵素冷光分析法(two-site immunoenzymatic assay, sandw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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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35.0 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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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在人類血清中CA19-9抗原的含量,協助胰臟癌患者之治療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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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一般而言,只有少量的CA 19-9抗原會表現在正常人或是有良性腫瘤病人的血液循環中。大部分罹患胰臟癌的病人,血液中CA 19-9抗原的濃度會有上升的現象。
CA 19-9抗原起初是在大腸直腸癌的病人中被發現的,之後陸續發現在胰臟癌、膽管癌、肝癌、胃癌還有食道炎的病人中也有CA 19-9抗原存在。但在沒有罹患癌症的病人體內也有CA 19-9抗原上升的現象,例如:肝硬化、膽道炎、肝炎、胰臟炎以及非惡性的胃腸疾病。
胰臟癌在西方國家以及工業城市發生率較高,而在未開發的國家則較低。目前胰臟癌的發生率在歐洲有上升的現象。在美國,胰臟癌的發生率已持續25年保持不變,而胰臟癌的死亡率為第四位。
CA 19-9抗原的濃度可用來作為胰臟癌病人治療時的監測,在胰臟癌病人的體內,高濃度的CA 19-9抗原可促進病人病程的發展。當CA 19-9抗原濃度持續不斷上升,則表示癌症有惡化的情形。 CA 19-9抗原濃度持續不斷上升,表示治療的情形比較不好;若CA 19-9抗原濃度有下降的情況,則表示有良好的治療效果。
Access GI Monitor檢測並不建議作為篩選的工具,因為數值若在範圍值之下也不能表示沒有胰臟癌發生,仍有其他臨床上可使用的方法來做為監測胰臟癌的進程以及病人的治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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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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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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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CA 19-9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SI-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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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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