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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antigen
檢驗收費碼 FSISCC 健保碼(點數) 12080B(40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黃頭管
(2)建議採檢量:3.5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以人工傳送或Down-waiter方式送檢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嚴重溶血(4+)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室溫;建議採檢後3小時內送檢,否則必須離心儲存於2-8℃。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血清如24小時內不馬上檢測,則先分裝血清(不可接觸separator)保存於2-8℃冰箱,可保存7天;如需放置7天以上,必須保存於-20℃冰箱,可保存12個月,應避免多次冷凍/解凍循環。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已分管檢體於2-8℃保存3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5天
9.檢驗方法 化學冷光微粒酵素免疫分析法(Two-step chemiluminescent Microparticle Immunoassay;CMIA)
10.生物參考區間 <=1.5 ng/mL
11.適應症 協助臨床追蹤squamous cell carcinoma

12.臨床意義

鱗狀細胞癌相關抗原(SCC抗原)為TA-4結構中的一個次片段(subfraction),是由Kato及Torigoe於1977年首度發表的癌症相關抗原。TA-4是從子宮頸鱗狀細胞癌組織中萃取出來的,其為一種醣蛋白,分子量為48000 daltons。利用抗TA-4兔血清所做的等電點焦集法(isoelectric focusing)及免疫轉漬法(immunoblotting)研究結果顯示,TA-4含有至少14個次片段,其等電點從5.44到6.62不等,而SCC抗原即為其中一個純化之次片段,等電點為6.62。 早期研究顯示,患有子宮頸鱗狀細胞癌的女性之血清TA-4濃度經常升高超過正常人。其他研究也指出血清的TA-4濃度可反映出子宮頸鱗狀細胞癌女性患者的疾病程度,亦可用來輔助預測預後、偵測復發及監測疾病狀態。已有報告其他類型的鱗狀細胞癌(咽、喉、上顎、舌頭及頸部)也可測到血清TA-4,但濃度很低。 Crombach等人在患有非惡性及惡性婦科疾病的病人組織萃取液及血清中偵測到SCC抗原。細胞質液SCC抗原濃度在正常鱗狀上皮及外子宮頸的鱗狀細胞癌中被發現明顯高於正常柱狀上皮及外子宮頸、子宮內膜、卵巢和乳房的腺癌。在此研究中,血清SCC抗原濃度對於偵測原發性子宮頸癌的臨床敏感度從第一期的29%增加到第四期的89%。 已有人研究包括肺、食道、頭頸部、肛門及皮膚等其他鱗狀 細胞惡性病中的SCC抗原。一般來說,這些組織所見到的型態和子宮頸鱗狀細胞癌所見到的類似,意即腫瘤越晚期,SCC抗原濃度越高。研究人員已發表連續測定抗原濃度可顯示出疾病是否復發、治療後是否有殘餘疾病及對治療之反應。
13.執行組別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14.其他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15.資料來源 SCC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SI-SCC)
16.生效日期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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