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尿液(Urine)/以10 mL 紅頭尖底管或10 mL 白頭尖底管送檢
|
(2)建議採檢量:10 mL
|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
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傳送或Down-waiter 方式送檢
|
3.退件條件 |
(1)請參閱檢驗手冊共通退件條件
|
(2)特殊退件條件:
無
|
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收到檢體應立即檢驗。
|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收到檢體應立即檢驗。若無法立即檢驗則檢體保存於室溫需於2 小時完成檢驗動作或置於4℃冰箱冷藏且應於8 小時內完成檢驗。
|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已發出報告的檢體,依【廢水、廢棄物分類處理作業程序】(CQ-54680-P14-04)進行廢棄物處理。
|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符合檢體儲存條件者
|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
7.受理時間 |
24小時
|
8.報告時效 |
急件:30 分鐘;一般件:2 小時
|
9.檢驗方法 |
折射儀原理(UR2400 比重項目)、光學法(其他)
|
10.生物參考區間 |
-
|
11.適應症 |
1.全身性疾病伴繼發性腎損害,如糖尿病腎病,狼瘡性腎病,高血壓和動脈硬化腎損害,多發性骨髓瘤腎損害等。
2.其他系統或器官的疾病,如糖尿病、溶血性貧血、黃疸性肝炎、水與電解質或酸堿平衡失調等。
|
12.臨床意義 |
(1)升高於葡萄糖代謝異常、腎小管功能低下等。正常尿糖應小於0.1 g/dL,因此任何陽性反應都應做進一步的檢查,DM患者的尿糖常可見大於1.0 g/dL以上。
(2)高血糖症(Hyperglycemia)之相關疾病:
糖尿病(Diabetes mellitus),胰臟炎(Pancreatitis),胰臟癌(Pancreatic cancer),肢端肥大症(Acromegaly),Cushing’s syndrome,甲狀腺機能亢進(Hyperthyroidism),嗜鉻性細胞瘤(Pheochromocytoma),中樞神經系統受損(CNS damage),壓力、緊張,妊娠性糖尿(Gestational diabetes)等。
|
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
14.其他 |
無
|
15.資料來源 |
Urine routine 標準作業程序(56680-UR-GLU)
|
16.生效日期 |
201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