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珍珠白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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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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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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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採集後立即以室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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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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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血漿檢體量不足0.8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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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剛抽出之全血檢體離心前可以放置在2-30℃達6 小時。
(B)離心後,將血漿與血球細胞分離,血漿檢體可以存放在:15-30℃達24 小時或2-8℃達3 天或-70℃或更冷可長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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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血漿檢體可以存放在:15-30℃達24 小時或2-8℃達3 天或-70℃或更冷可長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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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分裝的檢體暫存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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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檢體保存條件符合追加檢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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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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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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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21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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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Real-time 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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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HCV not de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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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用來分析感染病患的檢體中C 型肝炎病毒之亞型。非用於C型肝炎病毒篩檢,或是作為確認C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診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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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C型肝炎病毒共有六種主要基因型:1~ 6(Type 1a、1b、2a、2b、2c、3a、4a、5a、6a),基因型檢驗用來確定感染的是哪一型的C型肝炎病毒。此項資訊對做出治療的決定很有幫助,比如決定要採用哪種藥物和療程應有多長等。不同的基因型在地球上有不同的地理分佈,在台灣主要是以1b型較常見。其中基因型1為毒性較強者,建議治療期間為一年,治癒率只有約30%。基因型2及3 毒性較弱,建議治療期間為半年,可達到80%以上的治癒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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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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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檢驗報告備註
1.Method : Real-time PCR
2.Target gene : HCV 5’UTR and NS5b
3.Detection limit:500 IU/mL
4.Reportable HCV genotypes:1、1a、1 b、 2、3、4、5、6 or Indetermin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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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HCV RNA Genotyping標準檢驗程序(6870-SIP-VP-H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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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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