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黃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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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3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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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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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傳送或以Down-waiter方式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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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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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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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建議於採檢後2小時內送檢分離血清或血漿;無法於規定時間內送檢者,請直立密封保存於2-8℃冰箱,48小時內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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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已分離的血清或血漿室溫下放置不可超過8小時;8小時內無法完成檢測,需將檢體保存於2~8℃;如無法在48小時內完成檢測,則必需冷凍保存於-15~-20℃。冰凍的檢體只能解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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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冰箱保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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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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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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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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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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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呈色法(Ferro Zin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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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Female: 28-170 μg/dL、Male: 45-182 μ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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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或Heparinized血漿中鐵的濃度,協助貧血之診斷及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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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造成鐵與總鐵結合能之結果的任何改變皆是因為鐵的攝取、吸收、儲存、以及釋放的機制所造成的。這些改變顯示著身體有很大範圍的功能不良,例如貧血、腎病徵候群、肝硬化以及肝炎。鐵與總鐵結合能兩者的測量是一種重要作為明確診斷的工具,因為鐵與總鐵結合能兩者的關係是相互關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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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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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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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FE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B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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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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