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一般診斷書 |
病歷資料複製 (包括摘要、報告) |
死亡證明書 |
重大傷病 |
殘障鑑定 |
申請者 |
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
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
家屬或委託他人代辦 |
本人或直系親屬 |
本人 |
受理方式 |
電話預約或現場掛號 |
現場掛號 |
現場掛號 |
電話預約或現場掛號 |
電話預約或現場掛號 |
申請程序 |
請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於該主治醫師看診時段掛號開立之。看診醫師開立診斷書後,請至一樓掛號收費櫃台繳費用印。 |
1.備齊相關證件文件,於該主治醫師看診時段掛號開立。 2.備齊相關證件文件,至一樓大廳櫃檯辦理。 下載同意書 |
患者出院後48小時內往生者,需填寫死亡時間證明書(此單張由病房護理人員提供)並攜帶過往者身份證,先至掛號櫃台掛號,診間醫師開立診斷書後,至一樓批掛號處蓋章並繳費。 |
由醫師開立重大傷病申請書,至一樓掛號處蓋章並繳費。 |
攜帶身份證及殘障鑑定表格,至掛號櫃檯掛號,由醫師開立鑑定表格,至一樓批掛號處繳費。(鑑定表格由醫院寄至各縣政府申請) |
受理時間 |
同門診看診時間 |
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11:30 週六: 8:00—11:30(例假日不受理)
|
同門診看診時間 |
同門診看診時間 |
同門診看診時間 |
注意事項 |
1.患者本人辦理:請攜帶患者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委託他人代辦:請攜帶委託者與被委託者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印章。 2.填寫 『病歷資料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需有 "委託人之蓋章"及"受委託人之蓋章。 病歷資料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下載 3.二十歲以下由監護人(父母親)代辦者。(請攜帶自己及監護人身分證戶口名簿正本及印章)與被委託者之證明文件)。 |
1.請攜帶往生者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及死亡時間證明書(必須有二個人蓋章證明)直系親屬請攜帶身份證正本以供查驗並須填寫『病歷資料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 2.委託他人代辦: 請攜帶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影印留存,並須填寫『病歷資料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需有 "委託人之簽名"及"受委託人之簽名" 3.『首次申請後再返院申請死亡證明書者,以病歷資料複製申請程序辦理』,請洽一樓掛號收費櫃台辦理 2.須由往生者的主治醫師開立死亡診斷証明書 |
外籍新娘請攜帶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大陸新娘請攜帶旅行證正本(內含統一証號)。 |
1.鑑定項目須由相關科系之醫師開立 |
保險公司申請患者病歷資料,請同時備妥下列二項表單︰ |
(1) |
病歷資料查詢申請委託同意書(保險公司專用)」正本(簽署日期需距申請日三個月內) 保險公司專用申請表下載 |
(2) |
患者投保之概括性同意書(影本)。 |
提 醒 |
病歷資料為個人隱私,為保障病人權益,若申辦表單內容不齊全或不符上述規定申請表單者恕不受理,尚祈見諒! |